站在迷霧中回首過往,掂量應寫和應當隱去的界線,首先要解決的,並非素材的把握,也不是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的選擇,而是體裁,故事類型,或者說定義。
我曾想過要寫一場時光旅行,造一個洗去悔恨,重新來過的美夢;曾想過將他的故事隱去真名,重新編寫,交織在我這追尋者的故事之中;曾想過許許多多的招式,許許多多的切入角度,但沒有一次能夠落筆。那一年的悲與喜,那些年的前塵往事,於我,是難以定義的謎團,糾纏不清的線頭。若可能,我也想要寫一個爬梳真相的故事;但在那些事情之後,我卻只是一個流亡者,羞愧不堪地從夢魘之中逃離。